关于对市政协第十六届五次会议第250002号提案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5-06-17 17:20 来源:本网字体: [ ]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九行审函字〔2025〕58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5-06-1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430
  • 责任部门:

九江市城管局:

         提案人周庆吾委员提出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九江市委员会第十六届五次会议第250002号提案》已收悉,涉及市行政审批局职责的为建议三中的“畅通审批、立项、供地等手续环节”,现将相关意见函复如下:

        一是依法依规受理审批。市行政审批局将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九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实施规范及标准(试行)》,对取得发改、工信、土地、环保、应急等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有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具有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的方案和对废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的方案的建设垃圾消纳场进行审批。

        二是综窗统一受理。为解决企业申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多头跑”的问题,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一门受理”,今年4月起,市行政审批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专门设置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服务综合窗口,分设“用地规划、项目准入、施工许可、联合验收”四个阶段线下受理事项,将15家部门50个事项全部纳入,其中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业务在施工许可阶段的窗口。窗口统一受理企业线下咨询、申报等事项,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审批“前台综合受理、线上分类审批、全程跟踪服务”模式。

        三是实行全程网办。在线下设立专窗受理咨询的基础上,我们大力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程网办,自今年起,市行政审批局负责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可实行全程网办,企业只需在九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进行申请,填写电子表单并调用电子印章,无需线下再提交任何纸质材料。

        下一步,市行政审批局将聚焦解决主城区建筑垃圾处置消纳现实问题,主动联合城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强化用地规划保障,优化审批流程。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建筑垃圾消纳场第一时间予以许可。



九江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