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行政审批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8 14:40 来源:本网字体: [ ]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6-01-2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033
  • 责任部门: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年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九江市行政审批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2-898324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九江市行政审批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聚焦核心职能与群众关切,深入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确保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落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

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紧紧围绕与企业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及时准确传达政策导向,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全年网站信息发布1997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1645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349条,政策解读8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秉持为民服务理念,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量7件、信函申请0件、网络申请7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7件,答复率100%,以上申请均按时规范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不断完善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重点突出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信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严把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关口,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准确、无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2025年我局未制定、发布、废止过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强化本单位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功能,优化栏目设置,提升搜索便利性。充分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权威信息,提供便捷服务。在政务服务大厅、档案室等场所设立信息查阅点,提供纸质材料查阅、申请接收等服务,满足不同群体需求。坚持优化网站信息检索功能,详细制定各栏目标签分类,不断提升文件检索精细度,实现分类汇总、精准推送。

(五)监督保障情况。

依据《政务公开信息条例》、《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保密审查原则,建立“初审-复审-终审”三级审查机制,层层把好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审查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敏感信息,本年度未发生涉密信息违规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1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领域信息公开不够细化,如政策解读多以文字形式为主,图解、视频等生动化解读形式较少;二是信息更新时效性有待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深化公开内容,聚焦群众关切,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增加政策解读的多样化形式(图解、动漫、短视频等),加强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等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公开的实用性与可读性;二是强化时效管控,通过工作群通知、定期地导读等方式,督促各科室及时报送拟公开信息,明确信息公开时限责任,确保信息“即生即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