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文件】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赋予濂溪区市级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9 14:15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九府字〔2025〕31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5-05-1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416
- 责任部门: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中国-新加坡(江西)产业园发展,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根据《江西省行政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向濂溪区赋予一批市级审批权限,现将《赋予濂溪区市级审批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清单中的市级审批事项,由濂溪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行使,市政府各部门不再行使。濂溪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实施机关要加强对濂溪区赋权承接事项的指导支持,开展业务系统、办事指南等培训,推动赋权事项承接到位。
本次赋权事项适用范围为濂溪区中国-新加坡(江西)产业园、濂溪产业园、鄱阳湖生态科技城。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设置3个月的过渡期,在此期间濂溪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做好协调对接,市直有关部门继续受理办理,过渡期后市直有关部门不再办理。根据濂溪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承接能力,由濂溪区政府向市政府报告,按规定程序对赋权清单进行调整。
附件:赋予濂溪区市级审批事项清单(17项)
2025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赋予濂溪区市级审批事项清单
(17项)

